以下是重庆重大疾病报销政策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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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门诊医药费报销:特殊疾病没有门槛费,直接按照下表报销标准报销。重大疾病门诊医药费报销标准包括报销支付限额(封顶线)特病门诊与住院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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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病门诊起付线一年只计算1次:一年内到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医,以等级最高的医院计算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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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患重大疾病住院和重大疾病特病门诊累加后的医保支付限额:参保居民医保一档的为10万元,居民二档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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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疾病报销标准:四种特病门诊医疗费用有年报销限额,包括慢性髓性白血病、胃肠间质瘤、非小细胞肺癌、耐药结核病住院和门诊发生费用全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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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政策:参保人员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和住院累计发生的自付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按报销比例分二段累进补偿:起付标准至20万元(含)以内报销50%,20万元以上报销60%。大病医疗保险不需要单独申请,医保系统会自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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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病医保报销政策规定的内容:依照重庆大病报销政策规定由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初次报销后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分三段累进计算补偿:起付标准以上—100000元以内(含),报销40%;100000元以上—200000元(含),报销50%;200000元以上,报销60%。大病保险费用的结算期为每年至12月31日,每人每年累计补偿的最高限额为20万元。
以上就是关于重庆重大疾病报销政策的主要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建议及时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