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在 2024 年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住院报销政策有部分调整,主要涉及筹资标准与待遇保障等方面,具体信息如下:
- 缴费标准:2024 年财政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较上年增加 30 元,达到 670 元 / 人・年。参加重庆市 2025 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 400 元 / 人・年、二档 775 元 / 人・年。
- 住院待遇:继续巩固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 70% 左右。
- 大病保险: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 18797 元。参加居民医保即自动参加大病保险,保费从统筹基金划转,个人无需缴费。大病保险继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政策。
- 报销激励:自 2025 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 4 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 1 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 待遇等待期: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缴费后固定待遇等待期 3 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缴费的,每多断保 1 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 1 个月待遇等待期。
2024 年 3 月 13 日,市医保局印发了《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我市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相关规定的通知》,对 256 个医疗服务项目的医保支付规定进行了科学合理地调整和优化,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