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报销比例50%-75%
太原市门诊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人员身份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政策(2025年最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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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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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为300元/人,取消单次50元限制,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均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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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参保居民,支付比例在三类收费价格基础上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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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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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三类收费医疗机构 :不设起付标准,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55%和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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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收费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80元/次,支付比例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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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 :报销比例提高至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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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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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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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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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费用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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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费用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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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 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55%。
三、门诊慢特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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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起付标准,乙类项目按住院政策执行(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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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月度支付限额(如糖尿病合并并发症300元/月、肾病综合征375元/月)。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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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非定点机构(如药店)及急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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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报销1800元,退休职工2000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调整内容,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