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医保报销政策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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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 年度医疗费用限额:1000元。
-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
-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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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 病种范围:全省统一的19种门诊慢性病。
- 报销比例:60%。
- 年度医疗费额度: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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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
- 病种范围:全省统一的51种门诊特殊疾病。
- 报销比例:执行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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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意外伤害
- 报销比例:80%。
- 报销范围: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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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 起付线: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 三级(市级)医疗机构:800元。
- 三级(省级)医疗机构:1200元。
-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90%。
- 二级医疗机构:70%~80%。
- 三级(市级)医疗机构:60%~70%。
- 三级(省级)医疗机构:55%~65%。
- 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 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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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 报销比例:
- 12000元以上0-1万元部分:60%。
- 1万元-10万元部分:70%。
- 10万元以上部分: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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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补贴
- 正常产:2250元~2450元。
- 正常产伴侧切:2350元~2550元。
- 剖宫产:2750元~2950元。
- 剖宫产伴其他手术:2850元~3050元。
职工医保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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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起付标准:取消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的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一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0%,退休职工62%。
- 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5%,退休职工57%。
- 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0%,退休职工52%。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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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 病种范围:包括糖尿病、高血压等。
- 报销比例:7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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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
- 病种范围:包括结核、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
- 报销比例:按住院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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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 三级医疗机构(市级):700元。
- 三级医疗机构(省级):1200元。
-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职工91%,退休职工93%。
- 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91%,退休职工93%。
- 三级医疗机构(市级):在职职工88%,退休职工90%。
- 三级医疗机构(省级):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87%。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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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 起付标准:9000元。
- 补偿比例:
- 起付标准——3万元(含3万元):65%。
- 3万元——6万元(含6万元):70%。
- 6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75%。
- 10万元以上:80%。
- 20万元以上:9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
报销流程
- 提交申请资料: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 部门受理审批: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 办理人予以报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报销材料
- 收据原件。
- 住院费用结算单。
- 出院诊断证明。
- 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 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 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 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以上就是长春市医保报销的详细政策和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