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组织废气排放总量的计算需要根据排放浓度和排放速度综合确定,具体方法如下:
一、基本计算公式
对于有组织排放,常用以下公式计算排放总量: $$Q = \frac{C \times V}{1000}$$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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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为排放量(k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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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为排放浓度(mg/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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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为排放速度(m³/h)
二、应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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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浓度 :需监测废气中污染物的实时浓度,通常通过现场采样分析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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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速度 :指单位时间内废气的排放量,单位为m³/h,需通过工艺设计或监测数据确定。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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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统一 :确保浓度单位为mg/m³,体积单位为m³/h,计算时无需额外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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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因素 :若需计算日、月等时段的排放量,需将小时排放量乘以对应时间段的小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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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场景 :对于多污染物排放或非均匀分布情况,需采用物料衡算法、类比法或反推法等综合方法。
四、示例计算
某车间无组织排放氮氧化物(NOₓ),监测浓度为50 mg/m³,车间体积为1000 m³/h,则日排放量计算如下: $$Q = \frac{50 \times 1000}{1000} = 50 , \text{kg/d}$$
五、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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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排放与有组织排放的区别 :无组织排放无集中排放口,需通过扩散模型或类比法估算;有组织排放有明确排放口,可直接测量浓度和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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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范 :部分行业(如化工、钢铁)需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的计算方法。
通过以上方法,可准确计算无组织废气排放总量,为环保验收、污染控制及排放标准合规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