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一类门诊特定病种(简称“一类门特”)共有27种,这些病种是医保政策中可以享受门诊特定报销待遇的疾病。以下是详细信息:
1. 一类门特病种总数
根据广州市医保政策,一类门特病种共有27种。
2. 病种特点
- 门诊治疗:这些病种无需住院,主要通过门诊治疗。
- 长期用药:患者通常需要长期依赖药物维持病情稳定。
- 医保报销:医保统筹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
3. 病种列表
以下是27种一类门特病种的具体名称:
- 高血压病
- 糖尿病
- 高脂血症
-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 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
- 脑血管病后遗症
- 支气管哮喘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 心脏瓣膜替换手术后抗凝治疗
- 类风湿关节炎
- 骨关节炎
-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 银屑病
- 肝豆状核变性病(铜代谢障碍)
- 淋巴结核
- 肌萎缩侧索硬化症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帕金森病
- 阿尔茨海默氏病
- 癫痫
- 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
- 慢性肾小球肾炎
- 肝硬化
- 强直性脊柱炎
- 溃疡性结肠炎
- 克罗恩病
- 普拉德-威利综合征。
4. 相关政策背景
- 审核确认:参保人需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审核确认后,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 用药量延长: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病情需要,将单次处方医保用药量延长至12周。
- 医保支付比例: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较高,具体金额视病种和医保类型而定。
- 选择限制:参保人最多可选择其中3个病种享受医保待遇。
5. 政策变化
近年来,广州市医保政策对门特病种进行了调整,例如新增了高脂血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等病种,并提高了部分病种的报销额度。
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了解具体病种的报销标准,可以进一步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