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州产检假新规定综合国家及地方政策,具体如下:
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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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产假
女职工生育可享受 98天产假 ,其中产前可休假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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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及多胞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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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增加 30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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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 15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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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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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 15天至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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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以上7个月: 4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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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7个月: 7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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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奖励假与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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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假 :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夫妻,女方享受 80天奖励假 ,男方享受 15天陪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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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假与产假合并 :奖励假与基本产假合并计算,不单独占用假期。
三、工资与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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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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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证明要求
企业需根据医生开具的产检证明安排假期及工资待遇确认。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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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分段 :产假按自然月计算,但可跨月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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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假期顺延。
以上规定综合自广州市官方文件及政策解读,具体执行以广州市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