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退休年龄新规定,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法定退休年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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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退休年龄从60岁逐步延迟至 63岁 ,采用 渐进式延迟 机制,每4个月延迟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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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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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 :原55岁退休年龄延长至 58岁 ,同样采用渐进式延迟,每4个月延迟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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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人 :原50岁退休年龄延长至 55岁 ,每2个月延迟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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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弹性退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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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
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职工可自愿选择提前退休,但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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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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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55岁及男职工60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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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职工可与单位协商一致延迟退休,最长可延迟3年。
三、养老金缴费年限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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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2025-2029年仍为15年,从2030年起每年增加6个月,至2039年提高到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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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政策 :2024年底前退休的职工,仍按原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执行。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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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和因病退休 :从事井下、高空等特殊工种或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男性年满55岁、女性年满45岁且累计工龄满10年,可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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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部分城市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实施细则,建议关注当地人社部门通知。
以上调整自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涉及全国范围。建议职工根据自身情况规划退休时间,并关注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后续政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