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市是地级市。以下为相关事实的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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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级别与设立时间
中卫市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下辖的地级市,于2004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其前身为中卫县,2003年国务院批准撤销中卫县并设立地级中卫市,2004年4月正式挂牌成立。 -
区划调整
- 设立地级中卫市后,原中卫县行政区域划为沙坡头区。
- 中卫市辖沙坡头区、中宁县(原属吴忠市)和海原县(原属固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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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与面积
中卫市位于宁夏中西部,地处宁夏平原向黄土高原过渡带,是宁夏、内蒙古、甘肃三省交界地带,总面积约1.74万平方千米。 -
宁夏行政区划背景
宁夏回族自治区共辖5个地级市,分别为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和中卫。中卫作为其中之一,是沿黄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区域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关键角色。
以上信息综合了历史沿革、行政区划调整及地理定位等多方面内容,均与中卫市作为地级市的属性直接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