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社保住院报销的起付线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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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间手术:5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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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障碍住院治疗:不设起付标准。这里的严重精神障碍包括双相情感障碍(躁狂抑郁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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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在佛山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比例进行报销:
- 在职职工:连续参保缴费未满3个月的,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倍;连续参保缴费满3个月不满12个月的,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的,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 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基础上提高10%。
- 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80%。
如果参保人员由一级医院转入三级医院,且在一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低于相应起付标准的,则在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为转入医疗机构与转出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的差额。反之,如果转入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低于或等于转出医疗机构的,则不需再计算起付标准。
佛山社保住院报销起付线因多种因素而异,参保人应充分了解这些规定,以便在就医时能够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医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