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西最新产假政策,生育假期安排如下:
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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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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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多孩附加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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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 :增加60天产假,总产假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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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 :增加70天产假,总产假16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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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 :增加80天产假,总产假17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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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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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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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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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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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部分旧规 :原《条例》中的晚婚假、晚育假、独生子女母亲产假等均被取消,总假期调整为148天(基础产假98天+奖励假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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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 :夫妻双方子女0-3周岁期间,每年可累计享受10天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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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 :产假期间工资、津贴、补贴等不得扣减。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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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女职工在2022年3月24日前已休完原产假,新增假期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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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生育或哺乳困难的女职工,经单位同意可申请6-12个月哺乳假。
以上信息综合自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权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