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厦门市住院报销比例的相关信息:
- 起付标准: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为1000元,二级医院为600元,一级医院为200元。次及以上住院,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00元。
- 报销比例:在不同级别的医院,报销比例有所不同。例如,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报销比例为73%,而在一级医院,同样的部分报销比例为90%。
- 医保年度内多次住院:在同一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起付标准有所降低。例如,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降低为500元,二级医院为300元,一级医院为100元。
- 不同人群的报销比例:厦门市针对不同人群(如城乡居民、大学生、未成年人、城镇职工等)设置了不同的报销比例。例如,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报销比例为门诊起付标准以上到1万元以下报销45%-65%,大于等于10000元后报销65%-85%;城镇职工医保费用报销比例为门诊统筹医疗基金报销比例72%-99%,住院统筹医疗基金报销85%-100%。
- 医保政策的调整:厦门市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医保政策进行调整。例如,2024年7月起,厦门市提高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从原来的40%、50%、60%提高到45%、55%、65%。
请注意,以上信息是根据最新的搜索结果提供的,具体的报销比例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变化。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住院报销信息,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访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获取最新的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