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可以转移到其他城市,具体操作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医保转移接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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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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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时,医保关系会随人员转移,包括个人账户余额和缴费年限的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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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需补缴中断期间的费用且次月缴费到账后,缴费时间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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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转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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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就业证明、医保缴费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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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退休人员,还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和缴费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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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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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交转移申请,填写申请表并审核通过后,获得转移证明或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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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转移证明提交至目标城市社保机构完成最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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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异地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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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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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就医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闽政通APP、支付宝等平台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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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居住人员等特殊群体需在3个月内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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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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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医保目录的住院医疗费用可直接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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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确保目标城市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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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处理
- 目前异地就医仅支持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门诊费用需先自费,回参保地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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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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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社保卡在福建省内可跨市刷卡结算,但跨省使用需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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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离开厦门不再工作,需办理医疗保险退付手续,仅限医疗费用,个人账户资金需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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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时效 :
- 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随医保关系转移,但需注意转移时间节点,避免影响待遇。
建议办理前通过厦门医疗保障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确保材料齐全、流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