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门诊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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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点登记:
- 参保人需从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3家作为普通门诊定点,其中应有1家为基层医疗机构(即一级及以下)。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或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窗口进行选点,选点业务为秒批业务,登记成功后当日开始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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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结算:
- 参保人在已选点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应优先使用就医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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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如果因急诊抢救需要就近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因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必须转到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以及参保人在异地定居或者常住异地在居住地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
- 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如3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履行告知义务,之后可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汕头门诊医保报销流程包括选点登记、就医结算等步骤。参保人需按规定选点并就医,特殊情况下需先垫付后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