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最新政策,浙江的产假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基础产假以及地方延长的假期。生育一孩可享受158天产假,生育二孩或三孩可享受188天产假。
关于节假日是否顺延的问题,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产假期限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包含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职业假。因此,产假期间遇到节假日是顺延的,即产假天数不会因节假日而减少。
补充信息
- 产假工资发放: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符合生育保险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 其他假期:男方护理假为15天,育儿假为每年10天,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为每年5天,这些假期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同样由用人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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