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对象纳入识别程序通常包含以下核心步骤,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但整体框架相似:
一、农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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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申报 :农户可通过书面申请、手机APP或电话提交申请,需承诺家庭收入信息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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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筛查预警 :乡镇、街道通过干部排查、部门数据比对等方式发现风险对象,交由村委组织农户提交申请。
二、入户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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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采集 :村组干部与驻村干部联合入户,采集家庭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基础信息,填写《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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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要点 :核实收入是否低于监测标准(如人均纯收入低于6372元),核查家庭刚性支出(因病、因学、因残等)。
三、民主评议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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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初选 :组织村民代表、监督人员等对入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结合家庭返贫风险综合研判,形成初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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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程序 :在村内政务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上报乡镇。
四、审核与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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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审核 :乡镇对村级公示无异议的名单进行审核,确认符合监测条件后上报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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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审定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对乡镇上报的名单进行最终审核,结合信息比对结果批准并发布公告。
五、结果公告与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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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 :以乡镇名义在村内公告最终监测对象名单,确保村民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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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录入 :将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建立动态管理档案。
六、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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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严重困难 :对收入高于监测标准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家庭,可纳入监测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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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核查 :通过部门数据比对(如房产、车辆、存款等)辅助识别,排除不符合条件对象。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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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流程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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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公示期间应接受群众举报和异议处理。
以上程序确保监测对象识别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通过多部门协同和群众参与,及时发现并帮扶返贫风险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