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庆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综合2017年至今的政策调整,主要分为门诊和住院两大类报销比例及标准,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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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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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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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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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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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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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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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县级:5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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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市属):7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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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省属):10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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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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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00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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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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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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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时,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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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年限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为5000元,超出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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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起付线1-2万元,5万-10万元段报销65%,10万-20万元段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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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5年个人缴纳比例400元,政府补贴670元,合计1070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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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比例及限额以2025年最新政策为准,2017年数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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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流程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
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通过安庆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线下机构查询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