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参保人群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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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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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如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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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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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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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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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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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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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慢性病门诊 (如肾透析、肿瘤放化疗):按普通住院政策报销,年度封顶线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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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用药
- 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根据药品种类设定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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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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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报销比例80%(学生儿童)/65%(成年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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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70%(学生儿童)/60%(成年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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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60%(学生儿童)/55%(成年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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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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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6000元以下70%报销,6000元以上80%报销,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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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特困人员 :起付标准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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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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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普通住院18万元,特殊慢性病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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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调整 :2023年新增肾透析、肿瘤放化疗等154种门诊特殊用药,纳入门诊统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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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保障” :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合计报销比例可达86.66%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安庆市医保调整内容,具体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