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信息,以下是河南省女职工产假的详细规定:
1. 产假天数
- 基础产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包括产前可休的15天。
- 河南省额外增加产假: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规定的女职工可额外享受90天的产假,总计188天。
2. 特殊情况下的产假天数
- 难产:增加15天。
- 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流产: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 配偶护理假
- 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其配偶可享受1个月的护理假。
4. 产假申请流程
- 女职工需填写《女职工休生育假申请表》。
- 申请表需经过所在部门核准、签字并盖章。
- 人事处审核同意后,即可休产假。
- 休完产假后,还需填写《女职工生育假销假申请表》,并再次经过部门和人事处的核准。
5. 工资与福利
- 产假、护理假及婚假期间,均视为出勤。
- 若单位已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职工可从社保部门领取生育津贴。
6. 注意事项
- 具体产假申请和生育津贴发放时间可能因单位或社保局审核进度有所不同。
- 若有其他疑问,可参考相关法规或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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