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南州的相关政策规定,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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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长要求
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 1年 ,且生育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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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限制
生育津贴需在生育次月起12个月内申请,逾期将无法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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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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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津贴发放地与参保地不一致,需在生育次年3月31日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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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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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 若用人单位连续缴纳不足12个月,女职工生育时无法申领生育津贴,但可申领生育医疗费用。
以上信息综合自黔南州社保部门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