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的医保报销规定如下:
- 普通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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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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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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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 :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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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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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额度 :每年最高可以报销500元-600元
- 产前检查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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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额度 :孕周期内,产前检查报销额度600元,可以与普通门诊统筹额度合并报销,最高可报销到1100元-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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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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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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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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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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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参保人享受产检待遇需要进行产检登记,确诊怀孕后,先在确诊医院或通过“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APP进行产前检查登记
- “两病”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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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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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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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两病”专项保障待遇不设起付线
- 辅助生殖类诊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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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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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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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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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需先自行承担的费用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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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次数 :每人每年最多使用2次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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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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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17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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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11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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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标准8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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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上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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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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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35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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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标准27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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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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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和退休人员 :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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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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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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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80%
- 其他特殊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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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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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药品 :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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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 :报销70%
这些规定涵盖了普通门诊、产前检查、辅助生殖、住院治疗等多个方面,为参保人员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建议参保人员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并在就诊时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以最大化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