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瘫能鉴定伤残。面瘫的伤残鉴定通常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 五级伤残:双侧完全性面瘫。
- 六级伤残:一侧完全性面瘫。
- 七级伤残:双侧大部分面瘫。
- 八级伤残:一侧大部分面瘫,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
- 九级伤残:一侧部分面瘫,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 十级伤残:一侧部分面瘫。
在进行伤残鉴定时,一般应在治疗终结或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对于神经损伤导致的面瘫,由于恢复过程可能较长,建议在事故发生后六个月左右进行鉴定。鉴定需由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鉴定时法医会根据详细的病历资料、临床检查结果等,综合判断面瘫的程度以及对患者面部外观、言语、进食等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影响,从而给出准确的伤残等级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