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医保协议管理制度在支付标准、服务规范、协议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多项调整,具体要点如下:
一、目录管理与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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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动态调整
- 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执行全国统一医保支付标准,新纳入目录的集采中选药品以中选价为支付标准。
- 超出支付标准的费用由参保人承担,低于支付标准的按实际价格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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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联动机制
- 定点医疗机构需建立本机构药品目录与医保目录的联动机制,新版《药品目录》实施后1个月内召开专题药事会。
二、协议管理流程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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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规范
- 地方医保部门需制定统一的准入细则,明确申报程序、评审标准和签约流程,实现“协议文本、管理制度、准入标准”三统一。
- 建立专家评审库,引入多部门联合评审机制,确保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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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签约服务
- 推行医保协议网签平台,支持定点医药机构线上发起签约申请,实现“零跑腿”办理。
三、服务与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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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
- 单张处方(单独支付药品除外)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特殊情况需记录患者信息、开方医师等日志,保存至少2年。
- 无中药饮片处方权的医师不得开具相关处方,执业范围外医师需具备相应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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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使用规范
- 定点零售药店不得串换药械、诱导虚假购药,需核验处方并留存记录。
- 开通门诊统筹服务的药店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全程线上留痕。
四、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
- 医疗机构因医师责任导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需承担相关违约费用及责任。
- 协议明确双方基本信息、权利义务及争议解决条款,要求履行过程透明可追溯。
附:协议文本核心结构(示例)
plaintextCopy Code
甲方(医保机构) 身份:具有医保管理资格的主体 权利:制定收费标准、监督基金使用 义务:提供医保服务、更新信息系统 乙方(医疗机构/药店) 身份:定点服务提供方 权利:获取医保结算资格 义务:合规使用基金、留存处方记录
(注:具体条款需参考属地医保部门发布的协议范本。)
以上调整通过细化管理流程、强化技术支撑和明确权责边界,进一步规范了医保基金使用和协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