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在外地药店买药。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 参保地政策支持:参保人所在参保地需支持异地药店购药服务,确定参保地是否开通异地药店联网功能,以及是否需要办理备案等相关手续。例如,安徽省、河南省洛阳市等地已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异地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备案即可在外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结算。而福建省的参保人员在省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通过闽政通 APP 或 “福建医疗保障” 微信小程序自行选择开启外省购药功能及每日限额。
- 选择就医地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服务的医保定点药店:参保人可通过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查询异地定点药店是否开通异地联网结算服务。登录 APP 进入首页选择 “异地备案”,在【查询服务】栏目下选择 “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点击 “定点零售药店” 选定所需查询的城市即可进行查询。
在异地药店使用医保卡购药时,一般执行 “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 的原则。即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