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天
根据2024年黑龙江最新产假政策,结合相关法规及地方规定,具体如下:
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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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 180天产假 ,其中包含产前15天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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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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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增加产假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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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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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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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3个月流产:享受 21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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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3个月流产:享受 42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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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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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 15天婚假 ,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 10天婚假 ,均需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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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
用人单位每年给予 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各10天育儿假 ,假期工资照发。
三、待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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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晋升 :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执行,不影响岗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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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 :男职工享受 15天护理假 ,特殊情况可参照医疗单位意见延长,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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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相关假期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输卵管结扎/复通术等,分别享受 2天、20天休假 ,术后一周内不得安排重体力劳动。
四、政策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对产假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政策落实。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法律法规及黑龙江省地方性规定,适用于2024年及之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