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能在惠州报医疗费用。深圳医保参保人已按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者市外转诊手续的,可以根据病情需要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备案就医地的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具体情况如下:
- 住院费用:参保人在省平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办理了转诊或者备案手续的,按照深圳市医保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记账,未办理转诊或者备案手续的,按照医保办法规定支付标准的 90% 记账。参保人仅需承担个人应支付部分费用。
- 门诊费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异地就医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应当选定一家联网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在非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异地就医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应当首先在具有门诊特定病种诊断资质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待遇认定。如参保人在省内异地就医的,可以在就医地符合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全省统一的门诊特定病种的待遇认定。
如果参保人不确定惠州当地医疗机构是否为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先向医疗机构导医台咨询,或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异地备案模块中查询。如果确实无法直接结算,参保人可以保留单据和相关资料,通过深圳医保线上、线下渠道申请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