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公式在全国范围内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是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 30 天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以下是部分地区的公式及相关规定:
- 北京
- 公式: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 ÷30 天 × 产假天数。
- 解释: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指女性参保职工发生引、流产或分娩的自然年度中,申领人所在用人单位首次进行缴费基数核定之月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除以参保职工人数。其中,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60% 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 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 倍计算。
- 安徽
- 公式:女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标准 = 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月人平缴费基数 ÷30 天 × 产假天数支付。
- 解释: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满 24 周岁)的初产妇,增加 1 个月的生育津贴;分娩时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 1 个月的生育津贴。
- 福建尤溪
- 公式: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30(天)× 计发天数。
- 解释:顺产 128 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 15 天。
- 江苏南通
- 公式: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缴费工资 ÷30 天 × 计发天数。
- 解释:自 2022 年 2 月 10 日起生育的,享受 158 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含符合剖宫产手术指征的剖宫产),增加 15 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 15 天的生育津贴。妊娠不满 2 个月流产的,享受 20 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 2 个月不满 3 个月流产的,享受 30 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 3 个月不满 7 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 42 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 7 个月引产的,享受 98 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等也有相应天数的生育津贴。
- 江西九江
- 公式: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缴费工资 ÷30 天 × 计发天数。
- 解释:生育津贴待遇享受条件为在九江市范围内连续缴费至生育时已满 12 个月(含生育当月),且发放生育津贴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