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比例或工作量结算
水利监理费的结算方式需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实际情况综合确定,主要分为以下几种常见形式:
一、按工程进度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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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结或季结
监理费可按月或按季度根据工程进度支付,通常与工程进度款同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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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结算
对于大型水利工程,可能按施工阶段(如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等)分段结算费用。
二、按工程部位结算
将工程划分为不同部位(如大坝、渠道等),分别计算监理费后汇总支付。
三、按合同总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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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合同
监理费为固定金额,不随工程量变化调整,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小、风险较低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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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调总价合同
总价基础上允许根据工程变更调整,需约定调整条款。
四、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根据监理人员实际投入的工作量(如每日工作时间×工资标准)计算费用。
五、其他计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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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百分比法
按工程概(预)算的3%-5%或工程造价的1%-2.5%收取,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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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单价法
明确每项监理服务(如每日监理时长)的单价,按实际提供服务量计算。
六、结算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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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调整
实际工程投资超过或低于概(预)算时,按实际投资比例调整监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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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浮比例
双方协商后可在合同约定比例(如1%-3%)内下浮,降低工程造价。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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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优先 :具体结算方式需以监理合同条款为准,双方可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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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组成 :监理费包含直接成本(人员工资)、间接成本、税金和利润,需在结算时一并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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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担 :按比例计费可转移工程风险,但需平衡监理公司服务积极性。
建议在实际项目中综合采用多种结算方式,并通过合同条款明确各方责任与费用调整机制,以降低结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