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没有划入个人账户的钱进入了医保统筹基金。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改革后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而是放到医保统筹基金。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门诊共济保障,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以前门诊费用大多通过个人账户支付或自费,改革后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从 50% 起步,从而减轻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虽然个人账户当期计入金额有所减少,但个人账户之前的累计结存仍归个人使用,且使用范围有所拓宽,使用主体从个人拓宽到配偶、父母、子女等,对象范围从药品支付拓宽到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这样一来,家庭成员之间可以实现医保个人账户的 “家庭共济”,提高家庭应对医疗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