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明确 不鼓励生育第二胎 ,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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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政策
国家干部和职工、城镇居民,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 只能生育一个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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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政策
农村地区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特殊困难群体可经审批生育第二胎 ,但 禁止生育第三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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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政策
少数民族同样适用计划生育政策,但 允许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要求 ,具体由民族自治地方制定。
政策背景
该政策出台时,中国面临人口过快增长压力,通过限制生育规模实现人口控制。1982年标志着计划生育正式成为国家基本国策,与1971年的“一个不少,两个正好”政策形成鲜明对比。
后续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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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面放开二孩政策,2016年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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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进一步放宽至三孩政策。
综上,1982年计划生育政策 严格限制生育至一孩 ,不存在允许生育二胎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