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计划生育被正式确定为中国的国策,并写入宪法,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控制中国总体人口基数,推动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保障社会稳定。以下是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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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增长过快:在20世纪中叶,中国经历了快速的人口增长,这给资源、环境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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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的压力:随着人口的增长,自然资源变得紧张,环境污染加剧,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影响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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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急需发展农业和工业,而过多的人口对有限的社会资源造成了巨大压力,限制了人均资源水平的提升,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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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人口素质:通过推行计划生育政策,政府希望减少家庭规模,从而提高每个孩子的教育投入,进而提高整个社会的人口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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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性别平等和社会进步:计划生育政策也包含了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等内容,有助于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解放,让女性有更多机会接受教育和参与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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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支持:马寅初等学者提出的“新人口论”认为,如果人口继续以高速度增长,将会对未来中国的发展构成威胁。因此,需要采取措施来控制人口数量。
基于以上因素,中国政府决定将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来实施,以期实现人口与资源环境相协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随着时间的推移,计划生育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新的社会发展需求。例如,在2016年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以及2021年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允许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旨在应对人口老龄化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