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产假最新规定如下,综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整理:
一、基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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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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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延长 :鄂尔多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除国家产假外再延长60天,总产假为 158天 (98+60)。
二、特殊情况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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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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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流产: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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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个月流产: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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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三、男方护理假
新爸爸可享受25天护理假,期间可协助照顾妻子和新生儿,工资、福利不变。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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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生育多胞胎的额外假期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难产增加15天产假,多胞胎每多1个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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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奖励 :晚婚(男25岁、女23岁)增加婚假15天,晚育(男28岁、女26岁)增加产假30天及男方护理假10天。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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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适用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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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确保与地方最新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