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浮市现行政策及广东省相关规定,生育津贴领取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必须属于计划内生育或符合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情形。
- 参保状态:生产当月需正常参加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且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费。
二、缴费时间要求
- 常规情形:
- 分娩前生育保险需连续缴费满 9个月,方可直接申领生育津贴。
- 补缴情形:
- 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需在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 12个月,方可补领津贴。
- 补领标准按申领时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连续缴费要求:
- 生育津贴领取期间需保持连续参保缴费,断缴将导致待遇终止。
- 用人单位欠缴的,需补缴欠费及滞纳金后重新计算连续缴费时间。
- 申领主体:
-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申领,职工个人无法直接申请。
- 待遇终止情形:
- 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津贴待遇。
四、材料及流程
(注:搜索结果未提供具体材料清单和流程,建议咨询云浮市医保局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
以上条件综合广东省及云浮市现行政策制定,具体执行以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