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我国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需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标识牌,具体要求如下:
一、标识牌统一样式
- 名称与标识:标牌统一名称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左上角印制“中国医疗保障”官方徽标,右下角标注属地医保部门监督电话。
- 尺寸与材质:多为长60cm、宽40cm、厚2cm的浅金色平板形,采用黑色字体。
- 编号规范:需标注国家医保局统一生成的定点医疗机构编码。
二、悬挂位置要求
- 室外机构:优先悬挂于正门左侧,其次为右侧或正门中上方。
- 室内机构:需悬挂于营业执照旁等醒目位置。
- 统一性与可视性:确保标识清晰可见,便于参保人员识别和监督。
三、标识管理规范
- 制作与发放:由属地医保部门统一制作并免费发放,禁止机构擅自改动样式或自行制作。
- 维护责任:机构需妥善保管标牌,定期维护,确保整洁完整;损毁或灭失需及时向医保部门报备并更换。
- 监督检查:医保部门不定期抽查悬挂情况,回收旧标牌统一销毁,防范冒用风险。
四、配套监管措施
- 社会监督:通过公示监督电话、典型案例通报及线上平台(如政府官网、医保公众号)强化群众监督。
- 信用管理:与公安、卫健等部门联动,建立信用信息互通平台,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此举旨在规范医保服务秩序,提升群众就医辨识度,同时强化监管效能,保障医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