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取费670号文》通常指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即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这份文件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收费标准和管理规范,旨在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的收费行为,保护委托双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该文件的规定,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主要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形式。对于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他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则实行市场调节价。
具体的监理费用计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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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程造价的比例计取:根据工程造价的不同区间,设定不同的费率标准。例如,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监理费用不得小于2.5%;工程造价在500万到1000万之间的项目,监理费用比例为1.9%至2.5%,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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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参与监理工作年度平均人数计算:每人每年3.5万元的标准来计算监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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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计算法: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时间(可以是小时、工作日或月),按照单位时间监理服务费用来计算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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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成本加固定费用计算法:结合监理项目的直接成本和其他附加费用来确定监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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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价格计算法:在明确监理工作内容的基础上,业主与监理企业协商一致确定一个固定的监理费用金额。
《670号文》还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以及高程调整系数进行了详细说明,这些系数将影响最终的监理费用计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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