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起诉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进入起诉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移送起诉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但此时案件尚未进入起诉阶段。具体说明如下:
一、移送起诉的定义与阶段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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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移送起诉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司法机关将案件材料从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移交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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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定位
该阶段属于 侦查阶段结束后、审查起诉阶段开始前 ,是案件从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过渡的衔接环节。
二、与“起诉”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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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的界定
起诉是指检察机关经审查后,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行为,标志着刑事诉讼进入审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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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起诉与起诉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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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性质 :移送起诉是案件材料移交行为,而起诉是检察机关作出法律决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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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需在一个月内审查决定是否起诉,审查通过后才进入起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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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移送起诉后的程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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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的审查职责
检察机关收到案件后,需对犯罪事实、证据进行审查,可能作出以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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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认为证据充分,符合起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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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 :证据不足或不符合起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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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案件 :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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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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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移送起诉告知书后,犯罪嫌疑人可委托辩护人,了解案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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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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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结流程图
侦查阶段 → 移送起诉 → 审查起诉 → 起诉 → 审判阶段
关键节点 :移送起诉是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的入口,但审查通过前案件仍处于非起诉状态。
(注:以上内容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