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的医保异地就医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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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备案服务
- 全市定点医院异地直接结算开通率已达100%,有效减轻了“垫资、跑腿”就医负担。2024年1-5月,惠及市外来舟就诊12.97万人次,涉及医保金额1156.24万元。
- 全面取消本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惠及市外就诊免备案结算31.03万人次,涉及医保金额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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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政策
- 省内异地就医:本市家庭医生签约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执行市内基层医疗机构相同报销比例,并享受提高3个百分点的签约待遇,同步取消省内基层门诊起付线。在职职工在省内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从58%提高到71%,退休人员从63%提高到76%;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从10%提高到55%。同时,异地基层医保特慢病待遇覆盖范围扩大到市外省内,在职职工慢病门诊报销比例从58%提高到73%,退休人员从63%提高到78%;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从10%提高到68%(其中肺结核从10%提高到73%)。职工医保特殊病门诊费用市外省内不再降低10个百分点,在职职工在省内异地所有医疗机构就诊,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从73%提高到83%,退休人员从78%提高到88%,城乡居民均按65%比例支付。
- 跨省异地就医: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5个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实现全市36家定点医院“应通尽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在市外居住、学习、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的,可申请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享受在本市就医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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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服务
- 设置异地就医专窗,提供咨询、备案、结算“一站式”服务;开通异地就医“电话办”,打造海岛全覆盖帮办代办服务模式。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浙里办”APP等渠道,实现异地就医备案“网上办”“掌上办”。
舟山市医保异地就医政策通过实施免备案服务、优化报销政策和提升经办服务质量等措施,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异地就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