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木舒克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适用对象
- 参保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 灵活就业人员:2025年1月1日后参保,需在分娩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且处于参保有效状态。
- 失业金代缴人员:享受与参保职工同等生育保险待遇。
二、报销流程
1. 材料准备
- 基本材料:参保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医院发票原件及费用明细清单(需医院盖章)。
- 补充材料:计划生育证明(如准生证)、孕产妇手册或产检门诊病历、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申领表等。
2. 申报登记
- 时间:怀孕后或实施生育手术前。
- 方式: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材料至第三师五十三团社会事务办公室窗口申报。
- 审核结果:工作人员受理并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 待遇结算
- 时间:产假结束后30天内(或按当地政策规定时限)。
- 方式:再次由用人单位或街道工作人员携带材料至窗口办理结算。
- 支付内容:生育医疗费(按参保职工标准报销)和生育津贴(灵活就业人员按上年度缴费基数÷30计发)。
三、办理地点及时间
- 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五十三团金胡杨镇西二路与一校南路交叉口3楼社会事务办公室。
-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注意事项
- 生育津贴领取:需在享受津贴期间保持参保状态;灵活就业人员若在医保待遇等待期内分娩,不享受津贴。
- 材料时效性:所有材料需为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用票据需在有效期内提交。
- 咨询方式:可致电窗口咨询具体政策或材料要求。
通过以上流程,参保人可按规定完成生育保险报销。具体细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