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现行政策,生育津贴领取标准及实施细则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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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月÷365天×生育津贴支付天数
(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社保核定数据为准) -
支付天数规则
- 正常产假:90天(含产前检查15天)
- 难产/剖宫产:增加30天(如Ⅲ度会阴破裂)
-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流产假:按怀孕周期不同支付15-75天不等
二、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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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格
- 产妇需为达州户籍,或非户籍人员在达州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
- 生育前已参保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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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 用人单位职工需累计缴费满15年(2025年政策调整后统一标准)
- 灵活就业人员需连续缴费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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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限制
- 需在生育次月1日起1年内申请
- 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至社保经办机构:
- 本人身份证原件
- 计划生育服务证
- 新生儿出生证明
- 住院发票及分娩记录
- 社会保障卡
四、特殊说明
- 缴费基数调整
2025年起,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四川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90% - 男性职工权益
男性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享受护理假津贴,但需满足同等参保条件 - 政策衔接
2024年6月后生育的产妇,可叠加享受500元/孩的分娩补助(需达州户籍且子女落户达州)
以上标准综合达州市现行政策文件及实施细则,具体执行以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