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州市最新产检假规定,结合国家法律及地方政策,具体如下:
一、产检假时长
-
孕1-6个月
可享受 1天产检假 ,用于妊娠确认、生育指标申请及生产培训等。
-
孕7-9个月
每月可享受 1天产检假 ,直至预产期。
-
孕10个月以上
每月可享受 2天产检假 ,其中2天已包含在预产假中。
二、法律依据与调整说明
-
国家层面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孕妇产检假为1-4天,但广州市通过地方政策延长至1-2天/月。
-
地方补充 :广州市在98天基本产假基础上,额外增加 80天奖励假 ,形成总产假178天(含产前15天、难产30天、多胞胎每孩15天)。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工资与福利
产检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全勤评奖及福利待遇。
-
特殊情况处理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如取环、结扎等)单独计算,与生育假期合并。
-
以上规定综合了国家法律及广州市地方性政策,确保孕妇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