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胎假与产假属于不同性质的假期,不会直接从产假中扣除,具体如下:
一、保胎假的性质
- 按病假处理:保胎假未被纳入法定假期,但经医疗机构诊断需休息的,可按病假处理并按病假工资标准支付。
- 需提供医疗证明:申请保胎假通常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病假单。
二、产假的规定
- 法定时长:产假为98天(含产前15天),难产或多胞胎生育可延长。
- 独立计算:产假是生育期间的法定权益,与保胎假在性质和目的上不同,二者不存在冲突。
三、保胎假与产假的关系
- 不相互抵扣:保胎假属于病假范畴,产假为生育专属假期,法律未规定保胎假需从产假中扣除。
- 特殊情况处理:若用人单位内部制度有特殊规定(如协商扣除),需符合劳动法并协商一致,但此类做法缺乏统一法律依据。
综上,保胎假与产假独立存在,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将保胎假计入产假。若需休假,建议保留医疗证明并与单位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