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天
根据《新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的产假一般为 98天 ,其中包括产前15天的假期。如果遇到难产情况,可以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对于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享受42天产假。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实施细则,因此具体产假天数可能会根据当地的政策有所调整。例如,福建省规定女职工生育可享受158天产假加上其他假期。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