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23日,西宁市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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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报销比例: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50%,无起付线。
- 年报销限额:每人每年累计最高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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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 病种范围:涵盖高血压、糖尿病等26种慢性病(城乡居民)或21种(城镇职工)。
- 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费用扣除200元起付线后按60%报销,封顶线与住院封顶线合并计算。
二、职工医保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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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报销比例: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60%。
- 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
- 年报销限额:
- 按4.2%/4.5%缴费:500元/年;6%/6.5%缴费:1200元/年;10%缴费:2000元/年。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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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 恶性肿瘤等4类病种:门诊费用参照住院待遇,年报销限额10万元。
- 糖尿病、高血压等22类病种:政策范围内费用按80%报销,年限额5000元至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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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报销
- 国家谈判药品及抗肿瘤靶向药实行“三定”管理,医保目录内药品费用按比例报销。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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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二档医保门诊待遇(适用分类未明确):
- 一档医保:社康中心费用70%由个人账户支付,30%由统筹基金支付;甲类药品统筹支付80%,乙类60%。
- 二档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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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需持社保卡或身份证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未办理社保卡者需手工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自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