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200元
湖北省人流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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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参保要求
需满足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职工生育或流产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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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孕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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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以下流产 :享受15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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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以上流产 :享受42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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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月以上流产 :享受90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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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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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基数
以职工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缴费基数总和除以12个月,再除以30天,得出每日津贴金额。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职工本人缴费基数,则按职工本人缴费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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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金额公式 $$
\text{每日津贴} = \frac{\text{缴费基数总和}}{360} \quad (\text{月均分摊})
$$
$$
\text{总津贴} = \text{每日津贴} \times \text{应领天数}
$$例如:某职工流产前12个月缴费基数总和为72000元,则每日津贴为 $72000 \div 360 = 200$ 元。
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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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需在流产或生育后1个月内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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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生育或流产证明、配偶健康检查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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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机构
到所在地的妇女儿童保健机构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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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责任
若用人单位缴费不足12个月,按实际缴费月份计算;缴费差额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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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与工资关系
生育津贴低于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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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保障
流产津贴可报销产检及手术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具体比例视医疗机构等级而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湖北省社保政策及武汉地区具体执行标准,确保覆盖主要情形。若需进一步确认,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