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保门诊报销上限根据参保类型(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及门诊类别不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门诊报销上限
- 普通门诊
- 年度支付限额:最高6000元(如云南省本级),超过部分可按住院比例报销。
-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60%,退休65%;
- 二级医疗机构:在职55%,退休60%;
- 三级医疗机构:在职50%,退休55%。
- 起付线:一级30元、二级60元、三级90元,年度内累计扣除。
- 门诊特殊病/慢性病
- 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单病种年度限额约2000元,每增加1个病种增加1000元,最高5000元;报销比例约60%,无起付线。
- 特殊病(如癌症、器官移植):年度起付线1200元,报销比例70%,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职工医保住院封顶线一般为8万元,大病保险可再报25万元)。
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上限
- 普通门诊
- 年度支付限额:不低于400元,部分州市如大理州为500元。
- 报销比例:
- 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不低于50%;
-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不低于25%。
-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两病”)
- 年度限额:高血压600元、糖尿病660元,并发720元;
- 报销比例:使用集采药品可达60-90%,非集采药品50-60%。
- 门诊特殊病/慢性病
- 慢性病:年度限额2000-5000元,报销比例60%;
- 特殊病:年度起付线1200元,报销比例70%,封顶线与住院合并(城乡居民住院封顶线一般为15万元)。
三、注意事项
- 报销范围:需符合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
- 异地就医:需办理转诊或备案,否则报销比例可能下降。
- 大病保险:超过基本医保封顶线的费用,可再报销50%以上。
如需具体案例或更详细政策,可参考云南省医保局官网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