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4年重庆市医保门诊报销政策的核心内容,涵盖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类参保人群:
一、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 报销范围
- 普通门诊、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用药、门诊特殊疾病及国谈药品等费用,均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 定点医疗机构(含互联网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凭外配处方)均可报销。
- 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 起付线:在职人员200元/年,退休人员100元/年。
- 报销比例:
-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60%、退休70%;
- 三级医疗机构:在职50%、退休60%。
- 年度限额
- 在职人员3000元,退休人员4000元。
- 注:门诊诊察费、两病用药等已单独报销的费用不计入普通门诊限额。
二、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 普通门诊
- 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0元,二级医疗机构200元。
- 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60%,二级40%。
- 限额:一档300元/年,二档500元/年。
- “两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
- 一类管理(低危组):一、二级医院用药报销100%,非用药报销60%;年度限额500-1500元(根据病种叠加)。
- 二类管理(中高危组):一、二级医院用药100%,三级医院40%;检查检验按医院等级报销40-80%;限额1000-1500元。
- 门诊慢特病
- 慢性病:无起付线,报销比例一级80%、二级60%、三级40%;单病种限额1000元,每增一病种加200元。
- 重大疾病:按住院标准报销,起付线一年一次,限额与住院合并计算。
三、其他补充政策
- 大病保险:居民医保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超17833元部分可再报销60%,年度限额20万元。
- 生育待遇:居民医保产前检查补助300元,顺产住院补助600元,剖宫产按住院政策报销。
- 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未备案的需自费后回渝手工报销。
四、注意事项
- 职工医保改革重点: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改为统筹基金支付门诊费用,提升共济能力。
- 居民医保学生群体:大学生门诊需在校医院首诊,转诊后方可报销;住院市内直接结算,市外需备案。
- 报销材料:需保留发票、费用清单、病历等(加盖医院公章),及时提交审核。
更多细节可参考重庆市医保局官网或上述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