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规定对于享受退休后的医疗保险待遇至关重要。了解具体的缴费年限要求有助于参保人员更好地规划缴费时间和方式。
兰州市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规定
男性和女性的最低缴费年限
- 男性:根据兰州市的规定,男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为25年,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
- 女性:女性的最低缴费年限为20年,同样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
特殊情况下的缴费年限要求
- 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以人社部门认定的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为依据。
- 跨统筹地区转入:跨统筹地区转入的参保人员,在异地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年限计入实际缴费年限,且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5年。
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的待遇
退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
- 退休后享受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受用人单位缴费影响。
- 待遇享受条件:实际缴费累计达到规定年限,且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5年。
缴费年限的调整和补缴政策
逐步调整最低缴费年限
- 逐年过渡:自2022年1月起,采用逐渐过渡的方式,每年对医保实际缴费年限递增一年,到2026年1月起,全部参保人员的实际缴费年限达到累计最低满15年。
- 补缴政策:未达到以上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到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中断缴费的补缴
- 中断缴费不超过三个月:职工因工作调动、辞职等原因中断缴费,且中断时间不超过(含)三个月的,可在参保当月申请补缴医保费用,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
- 补缴方式:参保单位可在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时选择参保时间实现补缴,或前往所在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线下办理。
兰州市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性25年、女性20年,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后,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到规定年限后享受待遇。中断缴费不超过三个月的,也可以按规定补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