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广元市城镇医保政策规定,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法定退休年龄与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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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职工
需累计缴纳满 25年 (含市内最低缴费年限15年),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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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工
需累计缴纳满 20年 (含市内最低缴费年限15年),未达到年限可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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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1日前参保人员 :若年龄满30周岁,实际缴费年限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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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时未达标处理 :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可在退休前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后享受待遇。
三、政策依据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元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2023年实施)及四川省城镇职工医保的统一规定。若需确认具体操作流程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建议通过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线下机构查询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