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二档医保卡看病报销的相关政策和流程如下:
普通门诊报销
定点医疗机构选择
- 职工医保二档和14周岁及以上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可以选定深圳市内1家社康或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作为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14周岁以下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可以选定深圳市内1家社康或其他基层医疗机构或1家市内二级以下医院作为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
- 选定一家社康后,选定社康所属的上级结算医院连同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社康,都自动纳入选定范围,相当于“选1送N”。
报销比例和限额
- 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费用,由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不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报销额度。除急诊抢救外,未经转诊到非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 每年门诊可报销1000元。
住院报销
报销比例
- 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照下列规定支付:一级以下医院支付比例为92%,二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1%,三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95%。
- 住院起付线按照医院级别设定:一级以下医院为200元,二级医院为400元,三级医院为600元。
报销流程
- 办理住院手续前出示社保卡并填写相关信息,出院时结算会直接减去可报销部分的费用。
大病保险报销
报销比例和额度
- 大病保险对住院及门诊特定病种等基本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付合规高额费用进行“二次报销”。起付线为1万元,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符合保障范围内的费用,累计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部分可报销70%;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
- 大病保险年度报销额度与参保人连续参加基本医保的时间挂钩。
异地就医报销
- 职工二档医保可以选定一家异地联网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后,可实现直接结算,并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年度内最高可报销2333元。
- 参保人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或者市外转诊手续的,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执行市内就医支付比例。
异地就医报销
报销比例和限额
- 参保人在异地急诊抢救的,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支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80%支付,其中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支付。
- 异地住院起付线和深圳市内一样。
深圳社保二档医保卡看病报销主要包括普通门诊、住院、大病保险和异地就医的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就医的医院等级、疾病类型和是否异地就医而有所不同。参保人需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注意年度报销额度和起付线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