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或线下办理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手续的办理,根据最新政策及流程要求,具体可分为以下步骤:
一、退休条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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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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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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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如井下、高空等)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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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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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致残且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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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需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且缴费状态正常。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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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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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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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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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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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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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核对表(需社保中心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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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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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存放人员需提供档案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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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档案者需提供户籍地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出具的《就业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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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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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推荐)
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社保网上服务平台”个人业务“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模块,按指引提交材料并完成审核。此方式适合熟悉网络操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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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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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存放地办理 :携带上述材料至原法定退休年龄前6个月的档案保管部门(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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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办理 :无档案者或需代办者可前往户籍地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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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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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原法定退休年龄前3个月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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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政策下,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退休时间,但需符合延迟退休条件。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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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时间确认
若退休年龄计算涉及出生时间,需提前到就业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科查档确认(尤其距退休不足5年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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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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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期间需补缴或提供《就业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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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需提供医院证明及劳动鉴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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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流程综合了北京市最新政策,其他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社保官网或政务平台查询具体指引。